1月16日消息,据报道,山西倪女士反映入住呼和浩特一家全季酒店遭遇保安刷卡进房。倪女士称,事发时已是深夜,房内只有她一个人,十分害怕,受此惊吓后多日无法入眠。对此,全季酒店方面作出回应,称酒店保安送果盘,时间太晚确实存在过失。
倪女士在某平台对此事投诉维权,并提出索赔。涉事酒店法定代表人表示,顾客索赔2万元无法接受,支持顾客合法合理维权,目前双方仍就该纠纷协商解决中。
律师表示,当事人入住酒店时起就已经与酒店方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即该女士支付对等房费,酒店方必须提供舒适、安全的入住环境。
可在这起事件中,保安进入房间都是因酒店方的疏忽而造成的,因此酒店方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即酒店方存在明显的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酒店第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