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传消息称,一辆沪A小型汽车副驾驶座位上女子头卡在方向盘下方,有损上海市形象,被普陀区交通执法设备拍照记一分。
对此,上海交警回应称,该网传消息系造假。
据了解,目前,电子警察可抓拍违反信号灯规定、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调头等交通违法行为,“有损上海市形象”不在违法行为之列。
其实,类似的谣言不在少数。
2019年,一张短信截图在江苏宜兴微信群流传,短信显示“右手放置副驾驶座一女子大腿处”,有损无锡市形象被违法记分。经核实,该短信内容为谣言,后经查询,类似虚假内容的消息,此前在其他地方也曾有过流传,仅仅是涉及的地区和号牌等内容进行了变更,最终也都被证实为谣言。
2020年8月,一张广西梧州“开车摸胸被处罚”的短信截图在微信朋友圈流传,经警方调查,发现是3人故意造谣,作出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
去年8月,广东肇庆某网友的一条交通违法信息截图热传,车主因为“单手驾驶汽车,右手在挖鼻孔”被罚款200元,扣分3分。最终也被交警认定是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