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职场相关的话题频上热搜,比如在上海,一位王姓女士称因准点下班在试用期第3天被辞退。
据新京报我们视频,王女士现在已经申请赔偿1个月工资,涉事公司负责人则回应称没必要表态,看仲裁结果吧。
据王女士回忆,公司的上班时间是9点30分到18点30分,自己2月28日当天下班时给领导发消息问还有没有活,没有得到回复,索性自己就走了。
结果第二天上班,她就被叫到办公室,领导认为自己不需要秒回。还问“让你下楼拿个快递你干不干”,王女士说“与工作有关可以拿,要是私人快递可能不愿意”,听后领导就叫来人事给她办离职。
王女士晒出的解除劳动合同书中,她被定性为无故顶撞上司,工作主动及纪律差,不宜公司利益为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