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消息,据报道,殷某的前同事与公司打官司,殷某向这位前同事提供了自己的工资流水,随后殷某被公司开除。
殷某将公司告上法庭,上海长宁法院认定,殷某是对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殷某支付赔偿金。
在法院看来,殷某将其本人的工资银行明细提供给案外人用以诉讼,既是员工对其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也是配合审理该案的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之需要,该行为具有合理性。
殷某披露的是自己的薪酬内容,非公司整体的薪酬制度,实际未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公司据此解除与殷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律师表示,劳动者合理披露自身薪酬的,不构成严重违纪。对于劳动者违反保密制度行为的认定,必须考察其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劳动者对其个人信息享有合法权益,可以自行进行处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应当限制劳动者对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