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视觉中国和微博用户 Jeff 之间的瓜,上了热搜。
事情经过不算复杂,但相当热闹,差评君先替差友们梳理一下过程。
起先,是博主 Jeff 发了一条微博,说视觉中国突然找到自己,表示 Jeff 的公众号图片有侵权行为,索要赔偿。
并把涉嫌侵权的图片全部打包发给了 Jeff,共 173 张,合计需要赔偿 80000 多元。
而 Jeff 看了一眼视觉中国发来的图片包,却发现里面的图居然全是自己拍的。
并且,Jeff 的这些作品,也从未和视觉中国有过合作。
属于是在作者自己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图片所有权就莫名归了别人,自己还要为自己的作品付费。
而关于视觉中国到处维权的事,大伙应该早就有所耳闻。
但维权维到别人家门口,还指着人家门口“ 对联儿 ”收费的事,估计这还是头一次。
所以网友们也都喜闻乐见,这件事很快就发酵成了微博热搜,直接霸榜。
可热度高了后,评论区也传出了些许质疑,有人开始分析这件事的逻辑链条。
表示 Jeff 虽然是图片原作者,但“ 销售权和著作权 ”,可能早就兜兜转转到视觉中国手里了,所以视觉中国这波回马枪,很可能是没问题的。
然后,还有人搬出了 18 年 Jeff 和视觉中国合作过的案例,试图证明二者的签约供稿关系。
就在讨论愈演愈烈时,视觉中国也紧接着发了一条公告,公告里彻底捋清了背后复杂的合作关系。
并宣称,视觉中国拥有对涉事图片的“ 完整销售权 ”。
而且事情还不算完,还会继续与 Jeff 保持联络,To Be Continue。
接下来,精彩的来了。
Jeff 立马转发回复到,自己已经向乙方 Stocktrek 核实。
对方表示,视觉中国压根就没有图片的任何版权,也无权销售。
截止发稿日期,视觉中国尚未做出回应
目前事情的最新进展,是华龙网记者从 Stocktrek 那里了解到,Getty 将联系视觉中国,“ 计划 ”下架相关图片。
到此,事件告一段落。
其实整件事并不算复杂,但因为涉及了著作权所覆盖的权益范围,且一家接着一家授权,中间多少有点乱。
所以,为了确保专业性,差评君找来了我们的法务外援。
而律师在了解事情全貌后,就直接说了“ 作者几乎不可能侵权自己 ”。
至于为什么这么说,下面就从法理这个层面,好好跟差友们说道说道——
一开始,我们需要先搞清楚视觉中国对涉事图片,到底拥有哪种权利。
从 Jeff 最先公布的资料中可以得知,视觉中国开始先是表示“ 自己拥有著作权相关权利 ”,所以才向 Jeff 发出了维权通知。
而在上文视觉中国的微博声明中,又改口成了“ 完整销售权 ”。
对此,我们的律师表示:
著作权相关权利这个说法,是非常模棱两可的,因为它可以指代很多其他权利。
至于完整销售权,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章第十条中罗列出的十七条权益中,压根就没有什么销售权。
所以,还需要视觉中国进一步解释,所谓的完整销售权,到底匹配了法律中的哪一条、哪一项。
总之,从视觉中国自己发布的内容来看,基本可以视作是没有维权权利的。
那么,到底在什么情况下,视觉中国才有权销售 Jeff 的图片,甚至告 Jeff 侵权呢?
律师和差评君说,首先,无论如何,Jeff 都是拥有自己的署名权的。
同时,Jeff 还可以授权其他平台出售,这种情况下他自然也可以使用。
如果 Jeff 真对自己的照片造成了侵权,那就只有一种情况——
他把自己除了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并非授权,而是转让给了第三方平台,或是在授权协议中明确表示了 Jeff 自己不许以商用、分享等方式发布图片。
但现在来看,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更何况据 Jeff 所说,Getty 也没资格将涉事图片转授给视觉中国,可视觉中国此前一直在公开售卖图片,这反而是侵犯了 Jeff 的著作权。现在找上门,属于是伤敌 -800,又自损 1000。
如果再深究下去,视觉中国还可能涉嫌冒名维权,演变成欺诈行为,更别提翻案了。
这波基本可以说,视觉中国是在有侵权风险的情况下,还试图维权。
而抛开这件事,差评君其实也早就想聊视觉中国了,原因很简单——
因为我们也和 Jeff 一样,被视觉中国找上门索要过费用。。。
大概几个月前,视觉中国突然联系到我们,称有 195 张图片需要核实来源。
并表示,如果所用图片没有视觉中国的授权记录,那就要以商务合作的形式进行下去,一张图片需要支付 230 元,总价 46000 元。
支付后,前期的 195 张涉事图片方可免责,视觉中国还会再提供一年 200 张图片的使用权。
看到这件事,我们的第一反应是有点懵。
因为,我们已经向另一家图库付过钱,并获得了使用权。
也就是说,我们买了别人正常销售的版权图片,且正常合理使用,却又被视觉中国找上门收取费用,相当于一份图片要花两份钱。
而在我们明确提出图片来源后,直接反问视觉中国是否有“ 独家销售权 ”。
得到的回答,是这样的。
差评君基本可以理解为,这 195 张涉嫌侵权的图片,视觉中国自己可能也没搞清楚哪张是他们独家的。
可我们就是从购买的图库里找图用而已,卖我们版权的图库也可以为我们做担保。
总之,最后和视觉中国又是一番拉扯,差点把我们和另一家图库的保密合同搬出来,这事才算作罢。
到这里,差友们可能已经一脑袋问号了。
这个视觉中国,为啥这么勇,即使手里资料并不完整,也要到处维权?
而且别人图库里的图片,怎么总能跟它挂上关系呢?
要想解释这些事,就又得翻翻老黄历了。毕竟视觉中国不是第一次上热搜,也不是第一次因为版权的事翻车了。
各位还记得几年前 EHT 公布的第一张黑洞吗?
当时因为视觉中国把这张黑洞图片放到自己图库里,并明码标价收费的事,就吵过一次。
甚至连中国国家天文,都没逃得过视觉中国的制裁。
它们拿着一些公版图片,就愣是让你打钱。
对于这种情况,说起来有点复杂,但简而言之就是——
由 EHT 拍摄的黑洞图片,属于是公版图片,EHT 方很乐意把图片免费提供给各个媒体使用。
而视觉中国与多家媒体合作,因此媒体所使用的图片,视觉中国也会获得编辑类图片使用权,于是,它就“ 顺理成章 ”放进了自己的收费图库中。
但就算它这么干,我们其实也依然可以使用。因为真正的著作权,是 EHT 的。
所以视觉中国当年就被群嘲过一次,并公开表示过不会再追究黑洞照片的使用权。
至于著作权的拥有者 EHT 为啥不向视觉中国维权,差评君猜测可能是由于人家有很多正事要做,没空吧。
欧洲天文台关于图片使用权说明基本只要明确标注来源就可以使用
当然,这也不过是“ 视觉中国维权日记 ”里的小风波。
像是各家公司的 LOGO、活动照片、建筑摄影等,也全在视觉中国的图库中。
所以,只要视觉中国想,完全可以用“ 腾讯在自家宣传稿中,使用了自己的总部大楼照片 ”这种理由,跟最强法务部操练操练。
关于这件事,说起来也很离谱,因为视觉中国签约了很多摄影师、设计师,为它持续供稿。
按照视觉中国自己的说法,这些品牌相关照片,属于是摄影师的“ 创作作品 ”。
甚至自家图库里,和凤凰网一模一样的 LOGO,视觉中国也表示,这是签约设计师的手绘临摹作品,即使完全一样,里面也有无差别人类劳动的成分。
总结一句话,就是出现其他品牌元素,都是二次创作,所以不构成侵权。
更更离谱的是,视觉中国的版权图库里,还曾有中国的国旗和国徽。
而视觉中国给出的解释也如出一辙:这些国旗国徽矢量图,都是手工绘制的。
所以,也还是艺术作品。
这就使得,视觉中国似乎有点立于不败之地,除了它自己,没人可以打败它。
一方面它合作的机构组织足够多,另一方面对版权的控制也很强,自然让它的维权底气满满。
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中的条款,我们其实可以明确得知,就算是二次创作,商标和国旗国徽也对商用的行为要求十分严格。
这么看来,之前的视觉中国,已经不算是在侵权的边缘试探,而是在侵权的范围里进进出出,来去自如。
总之,由于图片版权问题的复杂性和可周旋余地都很大,所以,据我们公司设计大兄弟说,多数图库平台,都有不太公平的独家盈利手段。
但即便是这样,差评君觉得凡事也得“ 讲道理 ”。
什么东西是自己的,什么东西应该维权,首先自己心里就得先有数。
如果始终抱着有枣没枣打一杆子的心态,那真不知道,以后还要捅多少次马蜂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