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消息,据媒体报道,22岁女生在重庆乘坐同事打的网约车,途中因车辆行驶过快,又遇路面坑洼发生颠簸,造成小玲胸椎腰椎骨折,经鉴定构成9级伤残。
出院后,小玲将该网约车平台所属的南京某公司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网约车平台承担全部赔偿,共23万4千余元。
律师指出,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在这起案例中,女子虽然没有直接与网约车平台订立订单,但她作为下单人的同行人员,经过司机同意乘坐车辆,应当属于前款规定中的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范围。因此,网约车平台对王娟同样负有安全及时运送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