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消息,据报道,大学生在用餐时未被提前告知要收取1元/套的餐具费,结账却显示餐具费一项,于是这名大学生打包带走了餐具。
这件事在网络上引起关注,有网友表示,00后“整顿”餐具费。
律师指出,消费者在餐饮门店就餐,在法律上属于消费合同行为,商家收费的种类和标准应在消费者就餐前以合适的方式给与明确提示,比如口头明确告知或在菜单中醒目注明。
一般情况下,消费者的点单属于与商家达成一致的合同行为,不能事后收取未经明确提示的费用。
按照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经营者应该真实全面地告知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数量等信息,因此,餐饮企业在收费前应告知相关费用的收费标准,确保消费者充分知情,否则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