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科技1月7日消息,据国内媒体报道,近日,有法院审理了一起因为租车,车祸致同乘人员重伤,如何判决赔付责任的典型案例。
报道称,小汪、小史和小陈是大学同学,三人一同去考试,因考场较远便租车前往,小汪当天开车。
结果,途中发生车祸三人受伤,小陈伤重前后住院98天,花费近42万元,构成十级伤残,事故中小汪被认定未安全驾驶,负全责。
事后,小陈方认为,小汪负全责,向其索赔59.26万余元;小汪自感委屈,自己是好意当司机,也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其伤重是因其不听劝导,不系安全带。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小汪与小陈之间是好意同乘关系,酌情减轻小汪40%的赔偿责任,判赔28.71万余元。
事实上,此类情况屡见不鲜,此前也发生过好意让同事搭乘顺风车,结果路途遭遇车祸,事后被索赔的案例。
据此前报道,去年1月初时,福建厦门,男子戴某下班时顺路搭载同事王某回家,行驶至某路段时碰撞到路边墙体,造成同事王某当场死亡。
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家人要求戴某赔偿130万余元。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戴某和其属于同事关系,未收取乘用费用,且驾驶过程中,不存在故意或明显重大过失的情形。
酌定戴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向王某家人赔付因本起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90万余元。
此事也提醒网友,无论是合伙租车还是驾车顺风车捎人,只要自己开车,都是一件有风险的事,司机朋友理应格外注意,或者车辆的乘员险买齐,降低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