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硬盘两难选择:保修还是数据?
  • 上方文Q
  • 2012年02月09日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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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有话说:消费者取回数据是基本权利

其实,王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还真不是个别现象。去年初,节目中就曾经报道过西安一位消费者的遭遇,与王先生的经历几乎同出一辙。而通过网上查询,不少消费者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涉及的电脑品牌有外资、合资的、也有国产的,几乎这个行业都存在同样的问题:只要涉及到开盘处理,厂家就不给保修。而硬盘有价,数据无价。重要数据的丢失可能会给人或者企业来带来巨大的损失甚至无法估量的后果。因此,不少人都会不惜一切代价拯救数据。而数据恢复市场也由此应运而生,而且利润可观。那么,因为硬盘质量问题导致故障,企业又不负责硬盘数据恢复,消费者不得已才要开盘恢复数据,可是为什么保修期内只要开盘恢复数据,企业就不负责保修呢?本期嘉宾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宏,中华工商时报总编室主任张立栋一起探讨这个话题。

主持人:电脑三包规定当中有没有关于硬盘保修或者开盘恢复数据方面的相关规定?

刘志宏:微型计算机商品有一个三包的规定,这个三包规定里面主要是规定主机的保修期是一年,其它的主要配件包括硬盘的保修期是两年。对于开盘恢复数据这方面,因为微型计算机商品的三包规定实施得比较早,在1992年就开始实施了,在那么早的时候可能对这个情况没有考虑进去,刚才您提的这个问题在三包规定里面没有具体的规定。

主持人:厂家不让消费者对损害的硬盘开盘,目的是为了旧盘回收以后便于认定硬盘损害的责任方,这一点我觉得可以理解。但是在厂家已经验证过并且确认硬盘确实不是消费者人为故意损坏的情况之下,是不是应该允许消费者把验证过的盘打开来恢复数据?

张立栋:我想这应该是消费者的一个基本权利,因为我们购买电脑其实购买的是一种功能,其中就包括数据的储存。电脑产品和其它产品有不同之处,比如说我们买一个服装鞋帽,它的产品的属性是相对单一的,如果说出现问题我可以更换。但是电脑则不然,因为电脑中的一些数据可能比电脑的硬件更有价值,所以应该尊重消费者这方面的权利。

主持人:从法律方面解读,这个法律允许吗?或者说法律上有什么限制吗?

刘志宏:根据刚才所说,三包规定里面对这种情况没有进行具体的规定,但是合同法里面的规定应该符合这样一个情况,就是如果说我硬盘发生故障了,在保修期内需要进行更换,不是简单的一换了之。虽然说你给我更换完了,这个事情并没有算完,因为旧的硬盘你要收回去,里面还携带着我非常重要的一些文件、资料,我现在有权利要求把这个东西恢复出来,当然这里面的一些费用我并没有要求你们惠普公司给我赔偿或者是什么,我只是要求把东西拿出来,包括取出的费用都由我来承担。这个在合同法里规定了,应该属于双方买卖合同的后合同义务,所以惠普公司有义务、有责任允许消费者把里面的数据给予恢复。

主持人:如果说确认了不是王先生人为故意损害属于保修范围,并且答应给王先生更换新的硬盘,这种情况下已经损害的硬盘是不是就应该看作是废盘?

刘志宏:通常应该是理解这个是已经坏掉了,但咱们不知道像惠普公司或者说这些电脑厂商他们有没有技术再修复,这个咱们不太清楚。惠普强调的是他要和修理部门、维修部门和厂家最后可能要协调,但是我觉得这是你们内部一些规定,不能够把这个事情波及到消费者的头上。

主持人:从前面记者的采访过程当中,王先生的一系列的做法我觉得已经是一退再退了,在维修部不同意开盘之后,王先生跟惠普的总部联系,提出把坏掉的硬盘通过维修部送到惠普总部来验证,经总部验证确认硬盘确实不是消费者人为损害之后再将硬盘借出送到外面恢复数据,已经是一退再退了,二位觉得王先生的要求过分吗?

刘志宏:我觉得王先生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现在咱们感觉是整个事情都是王先生在替惠普公司做全盘的考虑,而不是这么大一个惠普公司方方面面来设身处地为王先生来考虑,这个事做的有点颠倒。

张立栋:可能一般人听到这个事情,刚开始会觉得消费者也有一定的责任,比如说惠普提醒了开盘之后有什么后果,但你要细琢磨消费者是没有责任的,因为这件事情消费者没得选。表面上看消费者有很多选择,说你可以在不开盘的情况下取出数据,但事实是达不到的,所以说你即便是提醒开盘后的结果,但是消费者仍然没有办法达到你所谓的按照惠普的要求去做。反而惠普的这种提醒不是出于对消费者的保护,而是出于对自身的保护,所以总体而言消费者在这件事情中是没有过错的。

主持人:在开盘取资料和不开盘保修之间王先生只能二选一,肯定他会选择为了恢复重要的资料数据,不得以开盘,并且为此花费了一千块钱,这个时候惠普维修部已经为王先生的电脑更换了一个新的硬盘,但是由于王先生还回来的旧盘已经开盘了,所以惠普的维修部就把原本的免费保修改为收费,要王先生为新更换的硬盘付费一千块钱,二位对此怎么看?

张立栋:惠普的做法显然是有问题的,刚才讲到看似消费者有权选择,但事实上是没有,因为消费者没有这样的技术条件,外面的技术公司在不开盘的情况下也是没办法拿出数据,所以说这件事情说得难听一点就是惠普有点故意刁难的意思,这是一个原因。惠普之所以这样做我想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出于他公司的私利,还有一个就是所谓的行规,出于私利是很显然的,因为最终不管他认定了你拿这个盘到外面什么地方都是要开盘取数据的,所以回过头来你一定是要拿开过的盘到我这里,最后是要收费,免费更换变成要收费,这是一方面。第二个即便是行规的话,这个行规也是不合理的,这是一种不人性化的行规,而惠普作为IT行业的领军企业,本身拥有强大的技术实力,却不能提供这种最基本的技术服务,我觉得这是说不过去的。

刘志宏:惠普这样做其实我感觉有点乘人之危的味道了,不是二选一,而是说你要想恢复数据,你就得付费,其实我在保修期里面,明明是你这个硬盘出了问题,而且你们都已经确认是这个硬盘本身的问题,可是最后还是让我没有享受到保修期内的待遇,所以说我觉得对王先生是不公平的。

主持人:我们想请刘律师再给我们算一下这个费用的问题,王先生在外面恢复数据花了一千块钱,然后自己又花560块钱买了一个硬盘,前后这1560块钱应该由谁来负担?

刘志宏:我觉得这个费用应该是由王先生自己来承担。作为惠普也好或者说其他的公司也好,他没有说我可以承担数据没有及时备份而因故障丢失的损失,任何企业不会去这么做的,如果说消费者这样去要求也是不合理。作为惠普我卖你这一台电脑,他对你今后的损失是不可估量、不可预测的,现在这个数据花了一千元,如果说可能有些数据根本都恢复不了,但是对你来讲是价值连城,那你不能说让我赔你一个城池吧,所以这数据因为没有及时备份,肯定是由消费者来承担,这个我想王先生是可以接受的。那么这个560是他自己花钱在外面买的,等于自己单买一个硬盘,但是惠普公司还是应该继续给他免费的更换一个硬盘。(文/中国广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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