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公司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Tim Cook)在上次的收益会议上提到了该公司在第四季度支付给开发者的总金额。这是苹果公司首次报告它每季度向开发者支付了多少钱,以下是业界人士Horace Dediu对此的分析:
苹果在第四季度支付给开发者的总金额是7亿美元,至今为止它总共支付了40亿美元给开发者。7亿美元这个数字很有趣,至少它说明了苹果从总销售额中赚了多少钱。因为苹果会抽成30%,支付给开发者70%,所以有3亿美元落入苹果袋中,而第四季度应用的“毛”销售额为10亿美元。
7亿美元这个数字很有趣还有另一个原因。总销售额10亿美元可以跟另一组数据进行对照。在二月的某个时候,苹果的应用总下载量会达到250亿次的里程碑。上次里程碑是10月4日,180亿次的下载量。假设到2月25日时,总下载量将达到250亿次,那么我们就可以估计出下载率:人们每天约下载4860万个应用。
我们可以绘制图表如下:
我以类似的方式绘制了歌曲下载率。虽然我们没有歌曲总下载量的最新数据,但它不太可能像应用下载那样加速增长。下面的图表显示了多媒体的总下载量:
现在我们回到支付给开发者7亿美元,以及它暗示的10亿美元的总收入上。用这个数字除以每季度的三个月,得出应用的每月营收总额约为3.1亿美元。到目前为止,下载总量接近250亿次,结合支付给开发者的40亿美元,得出大约每个下载的收入为23美分。结合应用下载率4860万个/天,可以得出约每月3.16亿美元。相当接近于3.1亿美元那个数字。因此,这也印证了每个下载的平均收入为23美分(它看起来有点高,但高不了多少。)
因此,把7亿美元的支付额和40亿美元的总支付额,以及250亿次的下载量结合在一起,我们可以洞察“iTunes”经济的一斑。
1.苹果称,2011年iTunes商店营收接近70亿美元(尽管应用销售只计入了30%的代理费。)
2.如果测量“毛”营收的话,iTunes经济在2011年的达到了100亿美元。
3.苹果向内容发布商支付了70亿美元,其中21亿美元支付给了开发者。
4.因此iTunes的运营成本约为30亿美元/年。
一个有趣的结果是:从iOS设备开始出售计算,市面上已经有超过3.35亿台iOS设备。250亿应用下载到了这些设备上,每个设备大约下载了75个应用。因为我们知道平均价格(23美分),付款比率(70%),那么每个iOS设备仅仅是下载应用给iTunes带来了17美元的收入。这也意味着每个售出的iOS设备给iOS开发者带来了至少12美元。
我曾说过,苹果有一个满意的客户群,这个客户群经常掏钱给苹果:大约每天每个计算单位(计算设备或计算机或平板电脑)1美元。
现在,我们也应该把苹果看作是一个“经常性的生态系统支付系统”。以24个月的生命周期计算,它支付给开发者的金额约为每设备每月0.5美元。
换句话说也就是,如果你是一个iOS开发者,你应该注意iOS设备的销售量,因为每售出一台iOS设备,就会给你和你的同行带来每月50美分的收入。
注意:
1.苹果公司报告称iTunes第四季度的收入为20.27亿美元。你可以认为,苹果公司从应用中赚了10亿美元,从歌曲、视频和iBooks中赚了10亿美元。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苹果没有报告其所有的应用收入(我所说的“毛“收入)。根据其“代理”零售模式,它仅报告它自己抽成的那部分,支付给开发者的70%不计在帐上。因此,在iTunes的20亿元收入中,只有3亿美元实际上是从应用中获得的。因此意味着,苹果公司“除应用外的其他所有”iTunes收入为17亿美元。
请注意,但是,非应用收入主要是“毛”收入,苹果需要支付给内容发布商的比例高得多(可能高达90%,这取决于很多因素)。(文/腾讯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