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的iPad商标权庭审现场,唯冠深圳出示了4组30项证据,其中包括2009年的唯冠版iPad,一款由唯冠深圳授权生产的液晶显示屏。对此苹果上海并不认可。苹果上海公司表示,2009年唯冠版iPad并非商品,而是唯冠深圳为了应付国家商标局就iPad商标三年不使用将撤销的行政程序而定做的。
苹果上海:唯冠涉嫌做假证据
唯冠深圳认为,商标权归属显而易见,以国家商标局网站登记为准。目前在国家商标局的登记中,唯冠深圳享有iPad及iPad图形等涉案的两个商标权。因此,没有得到唯冠深圳授权的苹果上海理所当然构成商标侵权。
据此,唯冠深圳提出要求苹果上海停止销售iPad产品、拆除所有含iPad商标的招牌、销毁所有含iPad商标的宣传品、在全国各大媒体登报承认侵权并道歉、支付合理诉讼开支1万元及本案诉讼费用等六项请求。
作为佐证,唯冠深圳出示了4组30项证据,其中包括2009年的唯冠版iPad。唯冠深圳提供的iPad并非是平板电脑,而是一款由唯冠深圳授权的某公司2009年12月生产的21.5英寸的液晶显示屏。唯冠深圳表示,2008年、2009年就曾授权某公司使用iPad商标,并生产和销售含iPad商标的液晶显示屏、GPS等产品。据此,原告不但享有涉案的商标权而且对该商标的使用是持续的,并不存在3年不使用的情况。
对于唯冠深圳的说法,苹果上海并不认可。苹果上海表示, 2009年唯冠版iPad并非正常的商品,而是唯冠深圳为了应付国家商标局就iPad商标三年不使用将撤销的行政程序而量身定做的。
“众所周知,2008年唯冠深圳已无法正常生产,2009年已被大量债权人追债,何来生产能力?”苹果上海的代理律师在庭上指出,“正常产品有审批文件、质检文件,而这个商品(唯冠版iPad)看不到商品代码,它是为了应付行政程序而造的虚假商品,它并未出现在市场上。”
此外,在整个庭审中,唯冠深圳多次提及上周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深圳唯冠诉请的一审判决,以此证明在本案中,唯冠深圳的胜诉率远远高于苹果上海。
对于广东惠州市法院的判决,苹果表示,该判决书还没有生效,苹果已上诉,不能作为此案证据。
唯冠深圳:苹果涉嫌冒名引诱交易
对于商标权归属,苹果上海认为,苹果美国公司已经通过合同方式并支付对价取得了涉案的两个商标权,是唯冠深圳拒不履行转让商标权的合同义务。据此,苹果公司使用iPad商标合法,是唯冠深圳合同违约。
苹果上海提供了4组10项证据证明,包括2009年唯冠深圳在内的相关公司已经以3.5万英镑的价格将iPad在全球10个商标权属转让给苹果美国公司。因此,苹果上海根据苹果美国公司的授权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iPad商标合理合法。
作为佐证,苹果上海提交了近30封电子邮件的公证书以试图证明,英国IP公司与台北唯冠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签订了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全球10个国家iPad商标权的合同。此后,苹果美国公司通过合同从英国IP公司取得了上述商标权。对此,唯冠深圳坚称上述合同与自己无关,也不涉及大陆地区的iPad商标。
昨天,苹果上海提供的一份“唯冠深圳iPad出售事宜呈批表”,该证据记录了唯冠深圳与英国IP公司洽谈全球商标转让事宜的情况,其上唯冠深圳董事长杨荣山对iPad商标中国大陆地区转让协议批示“准”字。苹果上海认为,此证据充分证明唯冠深圳的董事长已经对唯冠深圳名下的iPad大陆地权的商标权进行了转让。
对上述关键证据,唯冠深圳表示电子邮件中自称为唯冠深圳的员工无法查实,这不排除有人冒用唯冠名义。唯冠深圳的代理律师提出,“与台北唯冠签约的英国IP公司代理人经证实为假名,此后英国IP公司以10英镑的价格将中国大陆的iPad商标权转让给苹果美国公司”。据此,唯冠深圳认为苹果与英国IP公司之间可能是虚假交易,也不排除苹果冒名对唯冠进行引诱谈判、交易。
关于禁售令:苹果称需顾及社会影响
苹果iPad是否将被“禁售”,无疑是果粉最为关注的。根据法律规定,禁售令一旦获得法庭支持,48小时内涉案的苹果店将全面禁售iPad。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表示,“如果上海的禁售令再获通过将会带来极大的示范效应,不排除我们在全国多个地区申请法律禁售。”
唯冠深圳指责,苹果公司在香港的诉讼实质是以诉讼之名行侵权之实;苹果上海则反击称唯冠深圳的诉讼具有明显恶意有“敲诈”意图。唯冠深圳称,苹果的侵权行为已经导致了难以弥补的损失,因此针对苹果公司的恶意诉讼提出了“禁售令”,并愿意为此提供等值的现金或资产担保。
苹果上海强调禁售令若申请错误,唯冠深圳需承担赔偿责任,而唯冠深圳目前的运营现状并无法承担禁售申请错误的赔偿,一旦禁售将对苹果造成巨大的损失。“iPad一旦禁售,iPad中国工厂、iPad上下游企业将受到极大影响,更会让原本紧俏的苹果产品更加稀缺,那些彻夜排队的果粉情何以堪。”苹果上海公司的代理律师瞿淼说。瞿淼认为,上述可能产生的影响属于社会公共利益范畴,法院在作出裁决时应当充分予以考虑。
除了主张驳回禁售令,苹果上海公司昨天还提出了“中止审理”申请。我国法律规定的中止审理情况之一为“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苹果上海公司认为此案即属于此种情况,因为国家商标局正在进行3年不使用则撤销的行政程序,iPad商标转让的合同纠纷正在香港法院审理,苹果就iPad权属向深圳中级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此案正在二审。(文/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