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26日,北京,蔡家兄弟俩因为给活体肾脏买卖做中介,在海淀法院出庭受审时痛哭。在记者暗访中,何青、孙明、马涛讲述了一些卖肾者看似五花八门的理由:董楠,25岁,他用来拉货的卡车被交警扣下,他曾经想通过卖肾来筹钱赎车。小丁,22岁,为了凑3000元钱给女朋友打胎,来广东卖肾。阿豪,19岁,坚定不移地要卖肾,只是为了还分期付款买的智能手机,以及他每天都在念叨的iPad2和iPhone 4S,同时还要给QQ充一年的黄钻。后来被强子3000元“转卖”到郑州的地下中介。
◎每个人卖肾的动机,其实并不复杂。但现实的残酷就在于,每一个看上去似乎并不足以解释卖肾行为的理由,其背后隐藏的是个体的命运之困。在无奈的现实面前,在所谓自尊的驱使之下,他们选择了卖肾。
◎明明知道一个肾能卖多少钱,但到卖肾者手里能有1/10就不错了。中介、老板、主刀医生、麻醉师、护士,每一层都要拿钱。这些钱,都沾着卖肾者的血。
◎中介分成两个体系,一个专门找患者,这些人常年游荡在各大医院里;另一个专门找“供体”。强子就是找“供体”人群中的一个小老板,负责出钱“养人”,通过中介做成一例肾脏移植手术,可以提成5万元。
◎在小老板强子的下面,有线上和线下工作人员。线上有各种网络客服,包括通过QQ、网页、论坛等非法网络广告。线下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养人”,提供食宿,管理松散,来去自由。等到“供体”配型成功后,就与主刀医生联系,安排手术。
器官移植系统不健全:非法器官 交易频现
一些关于“肾”的流言一直在民间流传。一则最广泛传播的谣言,称坊间有团伙专门趁人不注意将其麻醉后偷肾。这些谣言多次引起当地民众的恐慌。
广州华侨医院泌尿外科的一位周姓医生告诉南方日报记者,其实被麻醉后偷取器官完全没有科学根据,“移植器官不是一个简单的替换零件的过程,一般来说需要先做人类白细胞抗原(HLA)供体和受体的配型,减少移植后的排斥反应。”
周医生解释:“受体的免疫系统,能够对体内的外来组织器官加以识别后进行控制,逐步摧毁甚至消灭。这种生理免疫的过程在器官移植上被称为排斥反应,如果反应足够强烈,就会导致器官移植手术失败。”
“除非是同卵双胞胎,几乎不可能找到HLA完全相同的供受体。因此,如果是陌生的肾源进行移植,能够匹配上肾源的几率连1%都不到。”周医生说,即使能匹配上,在进行移植手术后仍然会发生排斥反应,“需要进行长期的抗排异反应治疗,整个过程将会是漫长而复杂的。”
暨南大学医学院免疫学系教授江振友告诉记者:“取下的肾器官在常温下少则几分钟,多则不超过1小时就会死亡,不能用于移植。因此,要通过降温和持续灌流保持器官活性,才能有效延长器官的存活时间,但即使在理想状态下进行保存,器官活性也很难超过24小时。”谣言的背后,是国内器官移植系统的不健全,以及器官捐赠比例的严重失调。非法器官交易的猖獗,成为“谣言”让人信以为真的基本前提。
32岁的何青坐在不足10平方米的出租屋里,时不时会检查肚子上的伤口。一个月前,他做了肾切除手术。何青的肾是自愿切除的,他用自己的肾“换”来两万元现金。黑中介“强子”原本答应,另外再给何青1000元钱,并归还何青的身份证。一个月过去了,强子不知去向,何青成了“三无”人员。
肚子上的伤口
“求人不如求己,求别人,他们未必肯借钱给你,没借到多难堪啊。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何青向南方日报记者展示他的伤口:自上而下一道12厘米长的伤疤,看上去缝合得很好,“像一只蜈蚣在肚子上爬”。何青是安徽人,前些年一直在杭州打工。当时何青由于肯吃苦还做到了部门主管,“一个月收入也有四五千块钱。”在杭州,何青娶了老婆,还生了个可爱的女儿。
幸福的生活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几个月后,由于生活价值观的差异,老婆与何青分道扬镳,带着女儿回了老家。那段时间,失意的何青经常跟几个朋友去泡酒吧,每次都抢着刷卡埋单。“当时办了两张卡,每张都欠下了一万多元的债。”
老婆带着孩子跑了,何青再也没心思工作,那段日子何青挥霍无度,很快背负了2.3万元的债务。感情受挫加上经济压力,何青主动辞职。两个月后,银行委托专业讨债公司致电何青。“如果欠的款项逾期未还,我们将报警,根据刑法196条信用卡诈骗罪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你还要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何青开始感到害怕,但又无力偿还。
“如果让家里人知道,自己在外面辛苦打工这么多年,还欠下一屁股债,那面子就丢大了。”何青一直没跟家人说老婆带着孩子离开他的事情,怕家里人在街坊面前抬不起头来。朋友们看到何青平时出手阔绰,经常请客,谁都不信他会出现债务问题。
几乎把自己逼到绝路的何青,偶然听到别人在谈“有偿捐肾”的话题。“一个肾能卖十几万元呢,而且对身体影响也不大。”卖肾,处于崩溃边缘的何青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我在网上联系到福建漳州的一个卖肾中介,说是能卖4万元,但要等三四个月。”山穷水尽的何青别无选择,花126元买了一张火车票,身上只剩下100多元钱。到了漳州卖肾中介的窝点后,何青用自己身上余下的钱买了几包烟,分给跟他一起等待卖肾的人,“初到贵地,还请各位多多关照。”
两万多元的债务,为何不求助亲戚朋友?“这种事情是自己造的孽,哪好意思去求别人?再说了,求人不如求己,求别人,他们也未必肯借给你,没借到多难堪啊。自己的事情,我自己解决。”
有点后悔卖肾了
“我现在比以前瘦了很多,其实找份工作,踏踏实实干几个月,也能挣个一两万”在漳州等了3个月,何青一直没有等到能够跟他的肾配上型的患者。后来听说广东也有“有偿捐肾”的地下中介,实在等不下去的何青,和另外两个“供体”一起来到广东,等待新的“有偿捐肾”机会。这一次,“幸运”的何青很快找到了“受体”,2月23日,做完一系列的体检后,在东莞的一家小旅馆里,强子跟他签下了“有偿捐肾”的协议。
何青并没有仔细看协议的内容,只是核对了一下给多少钱,他按下手印时还有点紧张。“只有一份协议,两页纸,签完之后就被强子收回去了。他问我是打卡还是现金,我说要现金。”2月23日下午,何青被人从东莞带到了佛山,全程都被要求戴着墨镜和帽子,不许摘掉。
“我不知道是哪里,但肯定不是医院。”房间里的设备非常专业,一间休息室,旁边还有一间“手术室”。一名三四十岁、操着东北口音的男子要求何青换上睡衣,来到“手术室”,何青看到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已经在等他。护士给何青注射了麻醉药之后,他很快就睡着了。
“整个手术才一个多小时。”手术后的何青感觉到自己的呼吸“很短促,只能半呼吸,因为很痛”,东北口音男告诉他,手术很成功,让他在休息室躺了一天,“痛得根本睡不着,但我也不好意思说。”主刀医生还夸何青勇敢,“别人来做都喊疼,你却一声不吭。”
“静养一段时间就好了,不用拆线。”主刀医生术后告诉何青,采用的是皮内缝合术。东北口音男对主刀医生的技术“非常满意”。第三天中午,中介送何青走,离开前东北口音男给了何青两万元现金,“钱放哪里?”何青疼得几乎走不了路,在男子的搀扶下,何青上了车。整个过程同样被戴上了墨镜和帽子。
20分钟后,车停在顺德碧江轻轨车站,何青被带到附近一个小旅馆里安顿下来,此时已经是2月25日下午。“好久没理发了,像疯子一样。”爱面子的何青忍着痛跑去附近先剪了头发。何青花250元租下一间出租屋,花9000元还了一半的信用卡债务,偶尔何青也会去沙县小吃店喝一碗乌鸡汤补补身体,后来实在无聊,又买了台电脑,换了新手机。折腾了一个月,何青的两万元钱所剩不多。
“我有点后悔卖肾了。”何青面色苍白,无精打采地告诉南方日报记者,“我现在比以前瘦了很多,折腾了这么长时间,其实找份工作,踏踏实实干几个月,也能挣个一两万。”
也有卖不出去的肾
“那里面跟猪窝一样,连个被罩都没有,吃的是白菜土豆,简直就是把人当猪养”手术后次日,何青给他在中介等待“受体”过程中结识的朋友孙明发了条信息,“手术已做,一切顺利”。孙明想让何青到深圳和他们一起住,“都是兄弟,相互有个照应”,但何青婉拒了他的好意。跟何青相比,孙明的肾没有“卖”出去。
去年上半年,孙明在连云港做水晶灯饰的生意,因为没有经验欠下8万元债务。孙明急于还债,无奈之下就想到了卖肾。“当时也没想那么多,觉得到期了没钱还给人家,面子上过不去。”
2011年11月20日,孙明买了张火车票,一路从老家西安站到成都。在成都待了两天,因为没有配型成功,中介给了他400元路费打发他回去,不死心的孙明又辗转来到广东,在顺德碧江市场一带,见到了中介老板强子和他的手下董楠。
“平时很少见到强子,只有在有人要做手术的时候才会看到他,主要是董楠在负责我们的吃住。”董楠原本也是来卖肾的,但是由于长期配不上型,就只能等待。后来慢慢发现,干中介有利可图,他就专职负责“养人”。
孙明在中介的出租屋里住了3个月,一直没有配上型。和他抱着一样目的的还有六七个人。在此期间,孙明见到几个做完摘肾手术的人,“之前还蛮有精神的,做完手术后整个人脸色苍白,非常虚弱。”孙明心里开始犹豫。
今年1月28日,马涛从深圳来到顺德,和孙明一见如故。在马涛的劝说下,孙明彻底打消了卖肾的念头。马涛和强子是东北老乡,以前又做过侦察兵,很快就取得强子的信任。“我想找到证据后,把强子抓住送去公安局,端掉这个团伙。”
“我们在这吃住,行动不受限制。但强子很警觉,每次一有人突然走掉,他就要挪动一下。”马涛掌握了强子至少3个“窝点”。南方日报记者随后前往调查时发现,3处窝点都已经人去楼空,但是从房东老板的记录中,还可以发现一些端倪。
为了摸清地下中介的网络,马涛在中介窝点一共待了10天,跟5个完全不认识的“供体”一起,同吃同住同睡,“里面跟猪窝一样,连个被罩都没有,破棉絮,光板床,吃的是白菜土豆,简直就是把人当猪养。”
卖肾的种种“理由”
在做手术前,卖肾者的心情既害怕又兴奋,害怕是怕疼,兴奋是因为马上就能拿到钱。“在中介窝点,大家吃饭就故意浪费,开水一壶接一壶地烧,烧完冲厕所;饭煮两锅,吃一锅倒一锅,菜也是炒一盘倒一盘,我们5个人,两天干掉50斤米,一桶油。为什么这么干?因为我们‘供体’恨中介,恨死中介了。明明知道一个肾能卖多少钱,但到你手里能有1/10就不错了。中介、老板、主刀医生、麻醉师、护士,每一层都要拿钱。这些钱,都沾着卖肾者的血。”
马涛接触到的每一个卖肾者,无人不痛恨中介,但生活的无奈让他们只能贱卖自己的器官,在他们看来,这是他们唯一还能支配的资本。
每个人卖肾的动机,其实并不复杂。但现实的残酷就在于,每一个看上去似乎并不足以解释卖肾行为的理由,其背后隐藏的是个体的命运之困。在无奈的现实面前,在自尊的驱使之下,他们选择了卖肾。“凡是卖肾的人,都会给自己找个可以接受的理由。但起码这个人的心并不坏。”每个人卖肾的理由不尽相同,但有一个共同之处:缺钱。
在记者暗访中,何青、孙明、马涛讲述了一些卖肾者看似五花八门的理由:
董楠,25岁,陕西人。他用来拉货的卡车被交警扣下,他曾经想通过卖肾来筹钱赎车。因为头脑灵活,能说会道,董楠得到强子的赏识,让他做帮手帮忙“养人”。董楠喜欢上网玩通宵的网络游戏,经常以各种理由克扣卖肾者的生活费。他还会发动其他的卖肾者去网吧,找更多的“供体”,成功找到一个就可以从中赚取500元“介绍费”。
小丁,22岁,河南人。为了凑3000元钱给女朋友打胎,来广东卖肾,来到中介窝点的当晚,被马涛和孙明劝回家了。
阿管,24岁,广西人,从小被爷爷养大,一直待业在家。为了给爷爷买养老保险才准备卖肾。他打算等卖肾赚了钱,就租个房子,买台电脑,玩网络游戏赚钱,后因为体检不合格被强子打发走。
小张,25岁,广西人,之前在深圳工作,4张信用卡一共欠了5万元债务,一直表现得很忧伤,住了一晚后自行离开,走之前给马涛留下一封遗书。
阿豪,19岁,广东人,坚定不移地要卖肾,只是为了还分期付款买的智能手机,以及他每天都在念叨的iPad 2和iPhone 4S,同时还要给QQ充一年的黄钻。后来被强子3000元“转卖”到郑州的地下中介。
在做手术之前,每个卖肾者的心情极为复杂,紧张、兴奋、刺激、害怕。紧张、害怕是因为以前没做过这种手术,怕疼;兴奋、刺激是因为马上就能拿到现钱,两万元。
脱离了中介的马涛,在深圳一家学校做校车司机,而孙明则成了快递员,虽然工资不高,但他们每天过着踏实的生活,同时也在朝着自己的梦想一步步靠近。
卖完肾的何青,现在仍然无法劳动,住在250元一个月的出租屋里,每天无聊地上网,玩着新买的手机,盘算着剩下的一半信用卡债务该如何偿还。
中介分成两个体系
中介分成两个体系,一个专门找患者,这些人常年游荡在各大医院里;另一个专门找“供体”。在全国,非法器官交易已经形成一个庞大的地下网络,地下中介遍布全国多个省市。漳州、郑州、成都、南昌……在广东,主要是集中在外来务工人员相对密集的珠三角地区。
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珠三角一带的肾源,一半被强子所在的地下中介所控制。事实上,强子只是这个非法器官交易链条中的一个小老板,在他背后还有更大的老板。至于这个人是谁,具体做什么的,很少有人知道。“唯一知道的是,他是东北人,拥有一家自己的私人医院。”
中介分成两个体系,一个专门找患者,这些人常年游荡在各大医院里;另一个专门找“供体”。强子就是找“供体”人群中的一个小老板,负责出钱“养人”,通过中介做成一例肾脏移植手术后,可以提成5万元。强子自称,2011年他经手促成肾移植的,就有100多例,“而且从来没出过事。”
在强子的下面,就是线上和线下工作人员。线上有各种网络客服,包括通过QQ、网页、论坛等非法网络广告,线下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养人”,提供食宿,管理松散,来去自由。等到供体配型成功后,就与主刀医生联系,安排手术。
而一些私人医院的医生,为了挣外快,也愿意私下跟地下中介合作,“但相关的手术设备一定要够专业。这里面肯定有着高额的利润空间,否则谁会愿意铤而走险?”据统计,全国每年有近100万名依靠透析维持生存的肾病患者,2011年,国内合法进行的肾移植手术还不足4000例。巨大的市场需求导致地下卖肾中介的兴起,他们巧妙地搭建起自己的网络,并从中谋取暴利。寻找“供体”—提供食宿—安排体检—配型成功—签署协议—移植手术,这就是非法器官交易中介的典型流程。
欺骗他人捐器官 可判故意伤害罪
3月22日,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杭州表示,我国将尽快建立器官捐献体系。专家表示,建立完善的器官捐献体系,是改变器官移植乱象的根本出路。2012年2月,北京检方以“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对犯罪嫌疑人郑某等16人进行起诉,该案为我国最大一起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案,共非法出卖51个肾脏器官,涉案金额超过千万。
广东德比律师事务所郭春兰律师表示,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明确规定不允许任何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器官。“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将对当事双方按交易额1—8倍进行行政处罚。” 郭春兰告诉记者,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组织他人卖器官入刑,规定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且明确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故意伤害罪等处罚;以及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盗窃、侮辱尸体罪的规定处罚。
寻找“供体”—提供食宿—安排体检—配型成功—签署协议—移植手术,是非法器官交易中介的典型流程。(文/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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