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信界围绕知识产权的各种争夺已经发展成一场混战:苹果与微软、三星、HTC、诺基亚,华为与思科、中兴、摩托罗拉,Google与微软、Facebook,诺基亚、爱立信等公司与高通,高通与德州仪器、博通,苹果、微软、黑莓等Rockstar Bidco财团与Google,中兴与爱立信、华为,大唐与展讯……在这些专利官司中,有几件尤其值得整个产业界研究。
思科VS华为
2003年1月,思科正式起诉中国华为公司及华为美国分公司,要求停止侵犯思科知识产权。3月19日,华为否认剽窃思科的知识产权,并起诉思科诋毁华为的形象。20日,3Com公司和华为成立合资公司,3COM为华为-思科诉讼案作证。2004年7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内容为双方机密。此案是较早引起国人关注的一例知识产权案,也被视为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一个里程碑。
诺基亚VS高通
2005年11月2日,诺基亚与德州仪器等六家公司联手,以“涉嫌垄断”为名起诉高通公司,指控高通的WCDMA标准基本专利费过高。 11月8日,高通起诉诺基亚,指控被告侵犯了其10多项专利。2006年5月,高通再次在美国起诉诺基亚;2007年4月,诺基亚再次起诉高通,称高通是其最大的技术和专利使用者。2007年底和2008年3月,美国和英国法院先后判定诺基亚小胜。此案双方你来我往,显示出今日通信知识产权案件的复杂性。
苹果VS三星
作为全球移动设备市场的第一大和第二大厂商,从2011年以来,苹果和三星在全球9个国家发起了对对方的诉讼,同时两家公司又存在大量合作。苹果和三星向美国联邦法院提交了多份诉讼,联邦法院也将从今年7月晚些时候对此案进行首次审理。去年6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还就两家公司的举证举行了听证会。据最新消息,苹果和三星已达成协议,同意双方CEO和首席法律顾问在旧金山法院会面,在地方法官的主持下进行和解谈判。此案一直惊动到国会和两家公司CEO,表明智能终端领域,专利之争已变成“生死之争”。
华为VS摩托罗拉
2010年,摩托罗拉向诺基亚-西门子公司(以下简称诺西)整体出售自己无线设备产品部门的与中国公司华为。2011年1月24日华为向芝加哥联邦法院起诉摩托罗拉,称摩托罗拉与诺基亚西门子通信公司的交易可能导致华为的知识产权被非法转让,因此要求法院推迟这笔交易。3月23日,华为诉摩托罗拉获美国法院支持,4月,双方和解,华为获得补偿。华为在这一案件中再次获胜,开创中国通信企业借助知识产权维权的先河。
中兴VS爱立信
2011年4月份起,爱立信就在英国、德国、意大利三国以涉嫌手机专利侵权为名向中兴通讯旗下三家子公司发起诉讼。随后,中兴在中国针对爱立信的移动专利提起诉讼。今年2月双方握手言和,同意相互撤销针对对方的所有专利侵权诉讼,并签署了全球范围内的专利交叉许可。“和为贵”,中兴和爱立信的握手言和为此类案件的解决提供了一个典型实战案例。(文/通信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