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份子钱”研讨会:中外快递共声讨
  • 萧萧
  • 2013年04月25日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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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邮政普遍服务基金(邮政“份子钱”)的征收问题,快递行业昨日在京召开行业研讨会,国际快递“四大”、顺丰、宅急送、“三通一达”等企业及多位业内专家一致表示,收取邮政“份子钱”会对快递行业造成重大打击,进而影响电商、消费者等一系列配套链条

在会上,与会者普遍认为邮政“份子钱”的征收“合法不合理”:“欧洲设立普遍服务基金的前提是开放普遍服务市场,但国内邮政普遍服务,也就是信件服务由中国邮政专营并未对外开放,快递企业未涉足邮政普遍服务。”同时,与会者认为,《邮政法》认定邮政普遍服务和快递业务是两种不同的业务,收取“份子钱”缺乏依据。

事实上,真正让与会企业抵制邮政“份子钱”的原因在于,征收后会严重影响快递企业的发展,进而影响电商配送、消费者服务等一系列链条。

业内专家表示,按照《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收取标准,快递企业应缴纳基金的标准为:国内同城快递业务0.1元/件,国内异地快递业务0.2元/件,港澳台快递业务1元/件,国际快递业务2元/件,对于各种规模的快递企业这都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特别是对各城市主营电商“落地配送”的快递企业影响较大。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这些企业有时候接单的利润只有0.2元/单。如果按照“份子钱”的缴纳标准,国内同城快递业务0.1元/件,上述企业的净利润将损五成,进而陷入“提价找死、不提价等死”的困局。这些快递企业尽管规模相对不大,但角色却颇为重要,如果这些企业倒下,甚至会影响电商行业的发展。

对于大型快递企业而言,缴纳邮政“份子钱”同样压力重重。按照目前的市场份额,顺丰、申通、圆通三家快递企业每年需要承担的“份子钱”均超过亿元。以一季度全国17.1亿件快递量计算,国家将向企业征收3.6亿元“份子钱”,相当于快递企业利润的25%-40%。

不只是国内快递企业心存疑虑,某大型快递企业负责人表示,国家规定外资企业不允许经营信件业务,这也让外资快递与邮政普遍服务之间无交集,“但还要收钱,企业很难接受”。

不过据快递业人士透露,虽然业内一致反对征收邮政“份子钱”,但此番征收恐怕只是时间问题。因此快递企业也开始对邮政征收“份子钱”未雨绸缪。某快递企业负责人表示,如果邮政征收“份子钱”,须要实现公平、公开、透明的原则,“如果要快递企业交钱,需要设定金额上限,且邮政部门也应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从而实现公平”。

按照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IPO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总营收2586.23亿元,净利润209.36亿元。目前主流快递企业的利润已经从最初的20%降低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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