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郭美美炒作推手被判刑
  • 上方文Q
  • 2014年11月18日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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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9时30分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被告人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卢梅非法经营一案

根据一审判决结果,四被告均构成非法经营罪。杨秀宇一审获刑4年,罚金15万;卢梅一审获刑1年半,罚金3万;尔玛天仙公司被判罚金50万;尔玛互动公司被判罚金20万元。

杨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决,卢梅明确表示不上诉,两公司当庭均表示回去考虑。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且扰乱了市场秩序,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情形,适用《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违反法不得溯及既往的原则。

被告单位尔玛天仙公司、尔玛互动公司、被告人杨秀宇、卢梅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对被告人杨秀宇、卢梅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卢梅不属于从犯,不构成立功。

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本次宣判进行了现场直播。

以下是宣判现场和详细判决结果、判决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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