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获悉,日前,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受委托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21年1月30日起,召回2019年3月29日至2020年9月27日生产的部分小鹏G3汽车,共计1339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逆变器直流母线电容上连接铜排螺丝的镀锡端子因锡须可能会造成高压直流电正负极间短路,导致逆变器无高压电供应。
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如果车辆处于停车状态,可能无法再次启动;如果车辆处于行驶状态,可能导致车辆失去动力,存在安全隐患。
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逆变器,以消除安全隐患。
据报道,小鹏汽车表示,发现部分小鹏G3车辆逆变器存在问题,在极端情况下会出现启动受阻,或动力受到影响的情况,小鹏汽车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小鹏汽车的质量管理办法,主动开展此次部分小鹏G3的召回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