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骑电动车非常方便快捷,所以越来越多的朋友选择电动自行车作为出行工具,但电动车也有一项“致命伤”,容易起火爆炸,特别是在充电期间。
5月10日,四川成都丛树家园小区发生惊险一幕,一辆电动车电梯内爆燃,致多人受伤,包括4名成年人和1名婴儿。尽管多次强调电动车不能进楼入户,但仍有部分人心存侥幸。
据@北京消防消息,9月20日3时21分,北京市119指挥中心接到通州区玉桥街道幸福艺居小区6号楼4单元3层户内起火的报警。接警后,119指挥中心立即调集力量前往处置。火灾扑救过程中,共在楼内营救疏散出10余名群众。
火灾造成5人死亡。经初步调查,火灾系3层租户将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带入户内充电,充电过程中电池发生爆炸起火,具体原因仍在调查中。
据了解,根据应急管理部发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楼道内禁放电动自行车。
《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违反上述规定,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
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