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郑州追征一网红600多万税款”的新闻登上热搜,这令无数“打工人”表示震惊,网友纷纷感慨“有点怀疑人生”。
随着网红经济日益壮大,一场直播动辄营收规模超千万、个人收入达百万,已经不是稀罕事。与此同时,网红群体的税收现象也引发关注。9月底,税务总局披露,通过税收大数据发现两名主要从事电商和直播带货的网络主播涉嫌通过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偷逃税款。
据《郑州晚报》披露,郑州金水区税务局在例行监测中,发现有一笔2020年汇算清缴的大额欠税有疑团。在了解这笔税款的来龙去脉后,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多次无果,无奈只得联系其单位进行政策宣传,这才引得该纳税人主动联系,并最终结清了税款。该纳税人欠税634.66万元,滞纳金是27.78万元,欠税时间为88天左右。
据报道称,这起大额欠税事件的主角是一名网红,“网红群体收入几何”一时被公众热议。
资深财税专家马军生博士指出:这件事发生在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后,这意味着网红的经纪公司平常有进行正常的纳税申报,只是因为这位网红不懂税务政策,以为只要平时“交过税了”便可,所以在公司给出汇算报单后并未及时补缴余税,这才导致了事件发生。
600多万税款并非小钱,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一年至少入账1500万,该网红是真的不知道要交税吗?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分析,这600多万是汇总该网红当年所有收入后产生的税款,网红除工资需缴税,可能还有劳务报酬等收入,这些收入汇总后综合所得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
马军生认为,该网红大概率没有主观不交税的意图,不存在欺骗隐瞒情况,是欠税而非偷税漏税。“欠税指的是纳税人已经申报税项了,却没有缴纳,如果不缴纳税款,一天是税款的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无独有偶。此前,某直播平台2016年支付给直播人员收入3.9亿元,因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最终补缴了6000多万元税款。这件事引发了社会各界关注,施正文认为该事件里并未给予当事平台处罚,只是让平台补缴税款,与此次网红补税事件类似。
施正文指出在新兴经济尤其是互联网经营中存在流动性、无形性和隐蔽性等特征,加之很多网红和平台并没有纳税意识,就会催生“税务局没来找我,我就逃避即可”的错误心态。
业内人士透露,因为业务形态新、盈利模式多样、交易来往频繁密切,加上网红经济分散性强,这才滋生了偷税漏税的发生。通过私下点对点交易分散收入、通过各类阴阳合同改变收入性质或通过设立个人工作室、开设公司等方式避税,此类人员不在少数。而平台对财税合规比较上心,带货佣金、观众打赏和广告投放等产生交易流水后,平台会依据规定缴税。但平台外的私下交易就没有那么透明,税收监管难度也相应增加。
网红惹人眼红的收入更得益于五花八门的来源。按照不同类型来分,带货主播的收入主要由佣金和坑位费构成;秀场主播收入主要来源于打赏;游戏主播除了打赏收入外还有游戏平台点播费、游戏推广费、游戏代言和销售提成等多种形式。
“坑位费、广告费和商演活动都可以用现金交易,不开发票。投放方尤其是小品牌和网红都没有报税需求,一般通过合同转账或者点对点私下交易完成。”该人士指出:这种现象十分普遍,很多mcn机构也会尽可能在账面上增大成本,隐藏利润,以此来减少税负。
该人士同时透露,很多小团队只给成员发工资,不交税也不签合同。他们避税的方式更为谨慎:除了隐匿收入,具体到网红的缴税环节,一般由mcn机构来发放工资和佣金,按照3%至45%的七级累进税率表预扣预缴个税,一般机构给到的底薪也会偏低。
月入10万是个分水岭,年入百万、千万甚至过亿的头部网红,很容易适用最高45%的税率。于是他们纷纷开始效仿明星的做法,建立个人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