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首个破产人在深圳产生。个人破产的出现,引发了广泛关注。
11月11日下午,罗永浩在微博转发央视网科普视频“个人破产制度是让老赖合法化吗”,并留言跟评:
很好,这是我国商业领域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进步[good]。我个人虽然选择了还债并且也快还完了,但一直认为过去的法规,对那些诚实而不幸的创业者(经常被不分青红皂白地都当成“老赖”),是考虑不足的。
视频中,央视介绍,申请个人破产后,法院、管理人等首先要对负债人做大量调查、听证、询问等,以此来界定负债人是否满足“诚实而不幸”的前提。一旦法院启动程序,债权人也高度重视后,渴望贪小利益或是就想赖掉这笔债务的人是没有“可乘之机”的。也就是说申请个人破产的门槛很高,并不会产生让“老赖”合法化的情况。
据悉,11月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呼勇(化名)破产。呼勇现有财产不足以清偿140余万元债务,将进入为期3年的免责考察期。
考察期内,呼勇需接受破产管理人和破产事务管理署的监督,每月申报个人收入、支出和财产状况等信息,除扣除每月必要支出外,剩余收入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免责考察期满后,深圳中院将根据呼勇考察期间表现,裁定是否免除未清偿债务,解除限制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