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们于相关渠道了解到,因商用奥林匹克标志,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被罚5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一则处罚信息显示,宝马于2021年7月23日至8月8日,在其企业实名认证的微博号“宝马中国”上发布带有“#围观奥运会#”“#致运动家精神#”的文字宣传微博10篇,并附海报。
宝马方面虽表示文案及海报是由美拓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设计、制作、发布的,其中使用“#围观奥运会#”的热搜词条,是该公司的媒体采买代理公司,上海李奥贝纳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新浪微博沟通后授权使用。
但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的来函确认,当事人并未获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授权许可。
当事人未利用此次宣传获得相关经济利益,故按无违法经营额认定。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宝马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长安马自达也曾踩坑“奥林匹克”标志。
处罚信息显示,长安马自达未经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者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处罚结果为罚款2万元,处罚单位为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